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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党内统计工作的通知》(苏委教办函﹝2018﹞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党内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报表统计指标、统计方法和统计要求填写。在上报报表之前,要对数据进行严格逻辑审核,防止和消除错统、重统、漏统现象,杜绝虚报、瞒报、随意填报或对数据作不负责任的行为。报表必须经党组织负责人审签,以确保报表数据的真实性、逻辑性、完整性。
1.切实维护党内统计工作严肃性。党内统计年报是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作,是研究工作、制定政策、作出决策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各级党组织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党内统计年报数据具有科学性、权威性,要严格把好数据质量关,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严谨细致,确保填报数据客观、真实、准确。统筹其他各类统计调查项目,自觉服从服务于年报工作,做到“数出一门”。要结合党内统计工作,对“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数据进行一次深度的完善和更新,保证党内统计年报数据与“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数据一致。如在党内统计过程中,发现“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数据有缺失或不准确的,要同步对缺失的党员或党组织信息进行补充完善。
2.严格执行党内统计工作要求。要严格按照年报工作规范开展统计,弄懂吃透报表说明、指标解释、表内和表间关系,杜绝随意变通和更改统计口径。要研究解决统计中的难点问题,认真核实“口袋党员”、流动党员情况,扎实做好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制度落实情况统计。所有报表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签,以确保报表数据的真实性、逻辑性、完整性。
3.认真组织实施。要对照数据上报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作计划,科学部署,扎实推进。报表上报之前,要对数据进行严格的技术与逻辑审核,防止和消除错统、重统、漏统现象,杜绝虚报、瞒报、随意填报或对数据作不负责任的技术处理的行为,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消极懈怠等,给统计年报造成较大影响的组织和个人,要严肃问责。
4.积极开展统计分析工作。充分利用好党内统计的成果,既要通过研究分析数据推进工作,也要通过总结把握规律印证数据,形成相互支撑、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针对年报数据反映出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应主动进行原因分析,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不断提高数据信息的价值。
二、报送内容
1.党内统计报表。请认真填好党内统计报表,并将书面表格(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组织部。
2. 党员发展计划名单。各基层党组织根据2018年实际发展的党员数量,按照多于实际发展数量30%—50%的比例上报2019年党员发展计划名单。(发展计划名单9月份可以调整一次)
3.党员发展情况报告。根据2014—2018年党内统计的数据,科学分析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情况、基本做法及主要成效,系统总结发展党员的途径方法、数量质量,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及模范作用发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其他事项
报送时间:2018年12月28日前,报送地点:行政楼404室,联系电话:85811035,电子邮箱:njutcmzzb@163.com
附件:1.党内统计报表(附表1、2、3)
2.党员发展计划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24日